中国本来是没有卡拉OK的,据说,卡拉OK是咱们亚洲人的发明,由日本传入港台,继而以摧枯拉朽之势横扫中国大陆。说是“横扫”,这并不夸张,以前咱们没什么象样的娱乐生活,比如我哥哥那一代人就比较可怜,他们一律留着鸭尾巴式的长头发,穿的喇叭裤像大扫帚一样,手里还拎着砖头一般的录音机,然后三五扎堆,找个角落大跳迪斯科。由于那形象不怎么样,所以居委会大妈看见了都绕道走,还不忘教育自己的孙子,看看,这些都是小流氓。听说某地把跳迪斯科称为“砸地”,我忍不住乐了,这词形象。砸着砸着,鸭尾巴长发不见了,喇叭裤不见了,那一代愤世嫉俗的青年们已经惆怅的老去,而满大街都是卡拉OK了。
没事的时候我就开始琢磨一件事——据我所知,西方国家是没什么卡拉OK的,那么这东西何以在东方大行其道?后来我就琢磨出一点意思了,东方人性格上是比较含蓄的,行事上是比较内敛的,思维上是比较保守的,闲事生活中是比较压抑的。就比如说日本人,明明把对方恨得半死,还得一口一个嗨,像装了弹簧一样不断的鞠躬;中国人也舒服不到哪里去,凡事必讲究仁义道德,日子越过越恶心,有什么话也得吞在肚子里,表面上还得安慰自己说,这叫以德服人。所以说,东方人过得不自我,有城府却无胸怀,有欲望却无胆量,有想法却无计划,有骚动却只好闷骚。压抑时间长了,有人愤而崛起了,那叫愤青,不过现在看来,做愤青也是可耻的,同时也远远不如去卡拉OK喊两嗓子有效果。
我看来,KTV有若干个有意思的地方。比如说,在这种地方,人类的自我意识得到空前的释放,每个人都想“秀”上一把,即使有羞羞答答的家伙号称自己不想唱,那也是看似含蓄而已,其实他早就恨不得一脚把其他的人踢下去,自己把话筒抱在怀里。这“秀”的意思是表现,是炫耀。想想吧,咱们这些矜持了几千年的老百姓能迸发出如此的热情,实在是可喜可贺。同时,这“秀”还附加着一个冠冕堂皇的外衣,虽然是以满足自己的表现欲为目的,但是幌子却是娱乐群众——我是唱给你们听的,又不收钱,连卖艺不卖身都算不上,所以,你们得表现得很欢迎我,表现得很尊重我的劳动。这就是KTV的游戏规则,即使你感觉对方唱得惨不忍闻,你都得兴高采烈的给他鼓掌,都得一脸诚恳的夸奖他技艺高超。
我顺便夸夸自己,在这方面,我保持着相当优雅的风度。对方唱得好,我就拼命的鼓掌;对方唱得不好,我就说,哇哇,又有进步啊;对方唱走调了,我就靠近他小声的哼着曲调,叫他找到正确的调子;假如对方一直没找到调子,我就迅速闭嘴,目不转睛的看着屏幕,用坚定的表情叫他相信原来是这配乐走调了,是我走调了,而他是万分正确的。其实我也不想如此,我记得在若干年以前,我的大哥买了一部可以唱歌的录象机,他每天晚上躲在房间里唱歌,并拉上我一起唱。他的态度是认真的,他的歌声却是可怕的。可他是我的大哥啊,而且我也只有这么一个大哥,看着他深情款款并稍带羞涩的样子,我百感交集。于是,我毫不吝啬赞美的语言,运用了很多语言技巧让他相信他并不比齐秦差多少。于是他乐了,而我更加百感交集,看看,人是多么容易被满足啊。这也说明了另外一个问题,KTV很容易考验出一个人的忍耐能力和善良程度。
当然,并不是每个人都是容易对付的,我就有这么一个同学,他很喜欢唱歌,但是唱起来向来走调,要命的是他自己还浑然不觉,可以从头到调到尾。其实我也很想赞美他,但是我一时找不到合适的语言,我很惭愧的。后来我终于想出来了,我说,唱歌走调是不难的,难的是一辈子走调。其实我还有更恶心的话,比如我想说,唱歌走调其实一种边缘艺术行为,你试图以一种极端的方式对主流大众文化进行颠覆,然后在此基础上重建文化观念框架。我怕他听不明白,同时也怕自己突然呕吐,所以一直没好意思说出来。
说了半天,你们或许看出来了,我也是KTV运动的热心追随者。在N年以前,我说过了,我的大哥热爱歌唱事业同时又唱得不怎么好听,这就让我产生了无穷的信心,我唱不过别人,总不可能唱不过他吧?事实证明,我也就比他好那么一点点,好在有志者事竟成,历经千百磨练,我的脸皮厚了几层,这歌声也动听了几分。作为一个老狐狸,我暗自练习了几首歌,并美其名曰“招牌歌”,我估计在KTV混迹几年的人都或多或少的有几首招牌歌。当和朋友们聚会时,便底气十足的“秀”上几首,不过这也容易产生一些问题,比如说假如你经常和同一拨人出去混,同时你又没有练习出新的招牌歌,那么就大大的尴尬了,你总不能像大陆歌手一样只靠几首歌吃饭吧?所以,最近我一般不接熟客。这就揭示了另一个问题,唱KTV也有职业道德问题,假如你有良心的话,假如你真的需要别人有点高潮,那你首先得拿出点货真价实的东西让别人快乐点。
在KTV的问题上,也有少数群众存在着作风问题。有一类群众很热衷于顶别人点好的歌,而丝毫不顾及他人感受。特别是近几年的KTV点歌系统有了很大的变化,出现了手机点歌等功能,切歌、顶歌....不要太坑爹啊,根本不能好好唱歌。去年给朋友过生日,KTV过的,好几十号人,形形色色,要啥人有啥人,点好的歌愣是等散场了都还没轮到,全被别人用手机顶了,想想算了,不跟他们一般见识,咱是有风度的人。。。现在我养成了一个很好的习惯,一次不会点太多的歌、不随意切别人的歌,这也是对他人最基本的尊重吧。还有一类群众很喜欢霸占麦克风,他们都有一个称号,叫做麦霸。这类人是坚决不顾及别人的感受的,假如不把自己唱得大汗淋漓,他们绝对不会罢休的。另一类群众属于间歇发作的,一旦别人唱到一半,他们的兴致就瞬间高涨起来,于是就拿着另一个麦克风高声合唱。假如原唱者比较的文雅,他就不忍心把这老兄轰下去,于是,房间里每个人都得欣赏两个麦克风互相引发的尖锐的呼啸声。更可怕的是,喜欢插一腿的兄弟通常唱功粗糙,因此除了呼啸声,你还得忍受着各种莫名其妙的声音。
所以说,听别人唱歌是需要勇气的。同样,敢于肆无忌惮的唱歌的人也需要勇气。我特佩服以前的某邻居,他就特别喜欢唱,而且是在大清早唱。根据我的判断,他的音响和他的嗓子一样的糟糕,不过这也没妨碍他的热情。假如鲁迅先生活着,他也许会激动的说,真的勇士,敢于面对嘲笑,敢于面对破烂的麦克风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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